18.教学科研出国(境)

   

教学科研出国(境)是指使用教学、科研经费支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境)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出国(境)费用参考《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34号)[1]

1、教师报销教学科研出国(境)费用时提供如下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邀请函(中、英文)

《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护照首页及签证页

出国(境)期间中国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外汇牌价

各类票据(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币种等重要信息)

2、学生报销教学科研出国(境)费用时提供如下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

邀请函(中、英文)

《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

③《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本科生国际学术会议出访任务及预算申请审批表》[2]或《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3]

④护照首页及签证页

⑤出国(境)期间中国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外汇牌价

⑥各类票据(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币种等重要信息)

教职工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需提供《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校内审批表》[4]


[1]《北京邮电大学科研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34号).pdf

[2]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出访任务及预算申请审批表.docx

[3]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

[4]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参加外方主办的线上国际会议校内审批表-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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