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其他交通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高等学校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仅限北京市内),包括出租车费、公交车费、地铁费、租车费、汽油费、搬运费等。

报销出租车费、公交车费、地铁费等,须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交通费用报销明细表》[1]

报销网约车费用须提供行程单等用车明细;

报销租车费,须提供结算清单,并说明租车事由;

横向科研经费报销汽油费,应提供实际加油的发票,预付费性质的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1] 北京邮电大学交通费报销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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